发布日期:2015年12月17日
京卫医字〔2015〕208号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各相关三级医院,北京市体检中心:
为促进北京市健康体检行业健康发展,不断加强健康体检管理,提高体检质量,根据《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和《北京市健康体检管理办法》,我委组织专家制定了《北京市医疗机构健康体检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3版)》,并于2014年和2015年对全市开展健康体检业务的医疗机构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检查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北京市医疗机构健康体检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5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区县卫生计生委通知到辖区内二级及以上开展健康体检业务的相关医疗机构。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