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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市医疗机构健康体检质量检查工作汇报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31日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
  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 年)》,根据《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 2017 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北京市体检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以下简称体检质控中心)于2017年9月组织专家开展了健康体检质量抽查工作。此次抽查范围为2016年新准入的允许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15家,其他随机抽取机构15家,共计30家。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检查目的
  (一) 新准入机构的质量持续监管
  随着健康服务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到健康体检行业。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下,对已准入机构加强监管显的更加重要。
  (二) 质控标准和质控专家的持续实践提升
  通过持续的监督检查工作,将更有利于建立一支团结稳定、专业素养高、标准掌握精准的专家团队。同时,质控指标只有经过不断的实践,才能发现不足,持续进行改进。
  二、 检查结果
  (一) 总体情况
  此次检查共抽查了30家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打分29家,其中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医院因机构拆迁问题,申请延期检查。另有7家机构因“必备指标”存在不合格项,所有计分项分数无效,实际现场有效打分机构数22家。具体机构得分区间分布如下:
   分段     得分区间(分)   换算为百分制(分)     机构数
    1      540-600      90-100(优秀)            6
    2      480-539      80-89(良好)            14
    3      420-479      70-79(中等)             1
    4      360-419      60-69(及格)             1
    5      <360        <60(不及格)           0
   合计                                              22
  (二) 必备指标情况
  1. 场地:现场检查中发现存在体检场所及候检场所不独立问题。(涉及1家机构)
  2.人员:现场检查中发现存在检查科室少于1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医师(涉及1家机构);主检医师不足2人的问题(涉及1家机构)。
  3. 现场检查中发现存在科室设置不齐全的问题。(涉及1家机构)
  4.其他:现场检查中发现存在“委托检验服务协议书”无法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人授权(涉及2家机构);现场检查未见“委托检验服务协议书”的问题(涉及1家机构)。
  (三) 评分指标情况
  评分指标包含:机构管理指标(100分)、质量控制指标(330分)、院感管理指标(100分)、服务管理指标(70分)五大模块,总分600分。发现问题
  (一)依法执业意识还需加强
  在此次检查中仍发现有6家机构存在“必备指标”项不合格,主要存在问题为“委托检验服务协议书”无法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人授权;另外,在健康体检人员资质方面仍存在相关医师缺少的问题,从侧面反映出一些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不强,违法违规行为依然存在。
  (二)机构内部质控工作管理不到位
  目前各家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已基本构建,从组织建设、制度文件、记录、自查机制的建立等等,但在执行上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的问题,各项管理细节,如制度执行、记录、改进措施等方面抓的不够细,对标准的理解有偏差,执行力还不够,仍需大力加强培训予以提升。
  三、 体会与建议
  (一)立足细节抓常规、规范管理提质量
  通过此次检查,我们体会到这种信息化打分的形式对医疗机构依法规范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监管促进作用是明显的,应常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并不断探索研究,开展全面的、某专业或某环节的不同层次的立体化的质量监督检查。
  (二)加强专家团队业务培训、提升专家队伍专业素质
  体检质控中心管理,涉及的专业多,知识点多,所需的检查专家相应就会较多。以目前体检质控中心专家的专业范围和人数,支撑大范围的检查还是存在一定难度,除和相关质控中心联动外,还需进一步加强自身专家队伍的专业能力培训和政策法规培训,只有提升体检专业业务知识和能力,才能更好的理解《指标》中的检查重点及内涵,准确评价。
  (三)运用信息化手段、完善体检质控信息化平台
  目前,体检质控已经初步实现了现场检查信息化,开发了移动终端检查,将各项检查内容定义词条化,扣分值标准化,实现现场检查结果即时上传,提高数据分析速度,加强数据分析能力。下一步,还需加强《体检质控综合管理系统》其他模块建设,建立全市体检机构数据库,通过各项措施的不断完善,保障对行业质量的有效持续监督。
  (四)善用质量检查结果、提升监督检查成效
  一是加强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建立检查结果反馈机制,建议将检查结果纳入机构年度校验考核,作为机构能否通过年度校验的一项依据,特别是健康体检现场检查“未达标”机构。二是将检查情况在“北京体检网”进行公示,服务市民,引导市民选择到质量好的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北京市体检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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