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年02月01日
一、质控中心建设
(一)完成质控中心专家聘任
(二)依照质控中心专家考核标准考核各专家年度完成任务
二、健康体检医疗机构准入的申报及现场审核工作,合格机构公示。
三、质量管理培训
(一)专项体检质量管理培训班(二月份,市级学分6分)
(二)医院感染新进展培训班(二月份)
(三)健康体检质量管理培训班(六月份,市级学分6分)
(四)《北京市医疗机构健康体检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
四、检查考核
(一)专项体检(中招、高招、机动车驾驶员、征兵等工作的专项检查)
(二)依照《北京市医疗机构健康体检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考核医疗机构健康体检质量
五、专项体检信息系统应用推广
六、编印并下发培训教材、《北京健康管理简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