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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机动车驾驶员体检机构飞行检查情况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5日

  为动态掌握全市医疗机构机动车驾驶员体检工作开展情况,确保体检质量,依据年度质控工作计划,体检质控中心综合历年检查情况,组织体检专家开展了2017年度机动车驾驶员体检飞行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专家由体检质控中心专家委员会成员组成,人员选取以关联单位回避为原则,采用随机形式抽调。检查对象是近两年飞行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机构和2016年未参加检查的机构,共15家。其中,北大人民医院因白塔寺院区整体装修暂停业务,其他14家完成检查。检查依据《北京市体检质控中心机动车驾驶员体检飞行检查用表》所列项目进行,分为4项43条。检查中,参检专家认真履职,对受检机构的场地设置、设施配备、人员资质、公示内容、体检流程及信息化落地情况等逐一进行了检查。本次检查,共发现问题32条;12家单位被发现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占检查单位总数的85.7%。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各相关机构基本能够按照规定流程开展机动车驾驶员体检工作,配备的医师经过培训,具备相关岗位经验。除个别单位,开展驾驶员体检所必需的医疗设备各机构基本配备到位。但是,在管理方面部分单位仍存在不少问题。
  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三项:一是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检查中,8家单位存在体检场所公示信息不全问题,其中2家单位公示的收费价格与实际不符,1家单位存在公示的体检标准和依据已废止;3家单位未制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3家单位存在医师资质信息与备案信息不符问题;4家单位存在信息化系统未安装使用问题。均反映出相关单位内部管理不到位,对规范开展机动车驾驶员体检工作的有关要求落实不到位。二是个别单位收费不规范问题。现场检查发现,个别医院在开展机动车驾驶员体检工作中,在允许收取的20元体检费之外,另行收取50元医事服务费,引发群众不满。三是强检设备按时检定问题。本次飞行检查中8家受检单位存在体重计、心电图机或血压计未按时检定的问题,占检查单位总数的57.1%。其中,4家单位表示接获本区通知,体重计不再强检,但又不能出具相关依据。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中心机动车驾驶员体检飞行检查工作已连续开展了4年。今年的飞行检查较以往而言,在基本设备配备、登记台账建立和体检流程规范上有明显改善。检查抽取的上年度存在较多问题单位,在本次检查中证实已基本落实整改措施。下一步,体检质控中心将持续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本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并在汇总、梳理全市开展机动车驾驶员体检机构信息的基础上,以信息化系统使用为切入点,强化对各机构的数据统计收集和动态质控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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