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        微信          

中招体检

机构公示

相关标准

组织安排

常见问题

图片轮播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中招体检 > 相关标准

关于北京市技工学校部分专业(工种)体检标准试行意见

发布日期:1999年03月10日

 

京劳培发〔1999〕37号


 

    有关局(总公司)、技工学校、各体检单位:

    为配合市教委在中招工作中推行计算机录取的举措,解决部分专业(工种)无招生体检标准的问题,搞好技工学校的招生工作,经北京市体检站及有关部门共同实地考察调研论证,对原劳动人事部、卫生部《技工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执行细则》(劳人发〔1984〕7号)文件中未涵盖的部分新专业(工种)、复合型专业(工种)及执行标准有歧义的专业(工种)明确了比照执行的视力、色觉标准(试行),在新的国家标准未实施以前,请各单位参照执行。

 

 

北京市劳动局   

北京市卫生局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日

  


*** 关闭窗口 ***

网站导航 网站简介 技术支持 免责声明
主       办:北京市体检中心
                 北京市体检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
技术支持: 康评(北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纬路59号 邮编:100050
电子邮件:zj@bjtjzx.com
京卫计网审[2015] 第0090号
京ICP备 14054725号 京公网安备110402450049号